第67章

他话锋一转,突兀笑道:“说起来,你可以知道我生前是谁?”

众鬼都知道,叶沉沉曾是烟花柳巷头牌,但谁有这个胆子,不长眼在面前揭人短处?对着黄泉鬼将道:我知道,你就是个卖笑的?

“以色侍人罢了,我不觉得丢人,反倒你们个个小心翼翼,谁也不肯当我面说,”叶沉沉卷起脸畔一丝长发,绕在自己雪白修长的手指上,垂下眼眸。

我想了想,点头道:“确实不该您觉得丢人。”

“哦?”

“若是您贪慕富贵,自甘卖笑,丢人的才是您;可若是您被卖被逼迫,真该感到羞愧的是那些出入柳巷的权贵。”然而,若是前者,叶沉沉绝不会在死后化为厉鬼。

“你倒是会说话,也难怪尊上默许你做这些事。尊上他啊……”叶沉沉欲言又止,又把话题转回自己身上,“几百年……唔,我也记不得具体日子了,总之,是北夷入侵盛国那会儿,我在北方六都之一的金辉城。”

以叶沉沉的美貌和气质,他必然是当红头牌,只是当时小欢喜宗当道,达官贵人还是更喜欢女子。

“北夷人就没那么多臭毛病,他们常年在草原游荡,自然男女不忌。”

千年一场□□后,北夷大军入侵边境,盛国军队毫无抵挡之力,对方先锋军一路推到了北方六都,所到之处烧杀抢掠,无恶不作。

然而,这个先锋军将领是个爱男色的,又多少懂一些中原文化。大概一路胜仗打多了,天天抢掠有些无趣,就学人家附庸风雅,抵达金辉城后,没有纵兵焚城,反而问城主要来了当地头牌,也就是叶沉沉。

之后的事情便顺理成章,叶沉沉使尽浑身解数,取悦了这位北夷将军,最终不止保住了金辉城,还保住了北方六都。虽然抢掠必不可少,但至少没被屠城,那位将军还留下了一些财宝予他。

相比于北夷蛮族的手下留情,盛国人却更显残忍。其实仔细想想,倒也理解这群士大夫的心思:盛国军队被北夷人扔在地上踩,而他们全靠烟花美色,才保住性命……还有比这个更丢人的事情吗?

法国作家莫泊桑写过一本小说《羊脂球》,也是差不多的意思。

“最终,他们认定是我逢迎敌将,投敌自保,那些珠宝就是最好的证据。为了以儆效尤,判我受檀香之刑[1],尸身掉在城门口示众。”叶沉沉语气轻柔平静,简单得好像与自己毫不相干。

但我却能想象,几百年前,尚且是个活人的叶沉沉,受了何等漫长的折磨才得以死去。更别提,除了身体上受到的酷刑,还有内心愤怒痛苦。

为什么?为什么献上我的是你们,说我投敌的也是你们?

为什么?为什么我救了你们,却成了金辉城最大的耻辱?

为什么?看着同类承受酷刑,你们却都兴致勃勃地笑?

为什么?为什么?为什么……

“人,才是这世上最凶的恶鬼。你说,他们不该死吗?”叶沉沉凑近了我,多情凤眸中尽是森然冷意,冰冷手指拂过我的脸庞,“我们吃人不假,然而,却是人先吃了我们。天道轮回,他们不该遭报应吗?”

“魑魅也好,雍难也好,少乙也罢,哪怕是尊上,谁不是活人逼成恶鬼的呢?”

“可偏偏他们不会遭报应!人死如灯灭,死了,就散于天地间。可我们的怨气又如何释放?我们就该受尽折磨,惨死后魂飞魄散吗?你让我等如何甘心闭眼!”

“哈哈,既然上天不给报应,那我们就是他们的报应。”

“事到如今,你身为厉鬼,还要想方设法偏帮他们吗?”

叶沉沉说这些话时,并没有避开蓁蓁和灼华,可能觉得没必要,又可能把他们当背景布了。但我却时刻关注两个孩子的情况,只见灼华慈悲闭目,脸上没有什么表情。

而蓁蓁消散了怒气,转为皱眉沉思,她年纪毕竟太小,怎么也理不顺其中的逻辑。

厉鬼吃人时,她觉得残忍可恶,可听完他们是如何成为恶鬼后,又觉得合该如此。

我把她抱进怀里,揉了揉头发,轻笑道:“可是给绕晕了?”

我看向叶沉沉,叹气道:“归根到底,这不是人类和厉鬼之间的问题,你们一开始就划错阵营,自然如何也想不明白。”

“当年害死大人您的,和您如今要杀死的,不是一类人。”

“要报仇雪恨的厉鬼,和贪吃人心的恶鬼,也不是一类鬼。”